防爆电器行业三项团体标准第三次工作组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7-11-27 17:45:54     浏览次数:-

9月7-9日,防爆电器行业三项团体标准第三次工作组会议在成都顺利召开。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批准立项,防爆电器分会和防爆电器分标委会组织制定的“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灯具技术要求”、“爆炸性环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防爆技术规范”、“海洋工程用防爆电器技术要求”三项团体标准完成征求意见稿。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承担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灯具技术要求”、“爆炸性环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防爆技术规范”两项标准的起草工作。

会议由防爆电器分标委会秘书长杨秀东主持,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曾雁鸿主任、防爆电器分会李绍春秘书长、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尚志奎所长、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电气防爆检测研究所李世光所长、中海油天津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冯孝秋总工、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石磊副站长、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振晓董事长、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徐海江、四川华泰电气谢伟董事长等40余位专家到会。

会上分别讨论了以下几个工作内容:三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第2批要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和防爆电器博物馆的筹建工作。

与会专家通过激烈的讨论,对三项团体标准的内容条款作了深入细致的斟酌。我中心作为其中两项标准的起草单位,分别对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灯具技术要求”、“爆炸性环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防爆技术规范”作了细致的解读,其中多项条款的创新性提法得到与会企业专家代表的赞赏。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正案(送审稿)》将团体标准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引入我国的标准化序列。第十三条规定了团体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指出,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推动技术进步。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致力于提高中国防爆电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参与起草相关团体标准,愿与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防爆电器分会、防爆电器分标委会以及广大优秀防爆电器企业携手共进。(电气防爆检测研究所 封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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