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监督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站 受邀参加国家场车制造核准规则起草

发布时间:2013-06-06 00:00:00     浏览次数:-

2013年5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在中国特检院组织召开的《场(厂)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文件的起草第三次工作会议,此前2012年5月10日、9月26日在福建特检院和中国特检院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是在前两次会议讨论初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该规则。

鉴于我院在防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领域所作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省防爆站受特设局邀请,一直参与该项工作,主要负责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防爆制造改造部分核准条件的起草修订工作。为响应十八大提出的减少行政许可的改革思路,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曹一丁处长说明了取消场(厂)车改造维修部分的许可规则的制订,提出了将场(厂)车防爆改造的内容归入制造许可规则的思路。

此次会议有来自全国部分省市质监局特设处的领导、部分特检院场(厂)车检验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场车和起重运输机械国检中心的技术负责人、国内部分场(厂)车知名制造企业的代表。本次会议会期两天,会上各位专家代表针对许可规则的内容表述及现实中存在的各类情况和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防爆场(厂)车的部分内容由于过去是按改造的思路去撰写的,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将做重大调整,具体内容将在会后重新撰写。该规则计划于今年底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的制定,将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维修等提供有力依据,对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院是全国质监局系统第一家获批的省级质量监督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站,与国内其它省相比,我院在广东省内开展防爆特种设备检验情况较好,许多企业生产的防爆特种设备在广东省内均能顺利约检,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提供了便捷的技术服务。我院受邀参加参加场(厂)车的制造许可防爆部分条件的撰写,也表明总局对我院在防爆安全检验领域所作工作的高度认可。按照特设局的要求我院在会上还向所有领导和专家介绍了广州市特检院在防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方面的经验。 (通讯员 张迎新 罗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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