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至6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组织对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换证现场鉴定评审。专家组由3名专家组成,分别为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陈志溪、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赵广立和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张申生。评审组通过对广州机电院/CQCEx为期三天的全面严格的鉴定评审,最终确认广州机电院核准项目全部通过复评审。其中包括由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以下简称“CQCEx”)负责承担的防爆特种设备(防爆电梯、防爆起重机械和防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测能力项目。
防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项目评审环节,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王伟雄院长的陪同专家组参观了CQCEx下设的电气防爆、非电气防爆、粉尘防爆、危化品物理危险性、防爆设备可靠性、防爆灯具及光学和公共安全等检测实验室,详细审查了防爆电梯、防爆起重机和防爆场车检验报告、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资料,并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提问和交流,充分肯定了CQCEx的防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和防爆实验室的技术水平。通过此次核准评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CQCEx的检验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了检阅和提升。
近年来,工业爆炸事故频发,使用在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特种设备,危险性更高,其使用风险更大。尤其是对于防爆电梯、防爆起重机械和防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属于可运动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相比较固定使用的防爆设备或者单一的防爆部件而言,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安全问题,目前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依托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设立的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既具备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又具备防爆合格证检验发证资质,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防爆设备防爆合格证检验发证机构许可资质和防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资质的技术机构。责任就是使命、使命就是担当,CQCEx以保障设备安全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赋予的责任和使命。(综合业务部陈佩琪)
附件1:背景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要求,使用在爆炸性危险场所的设备应取得防爆设备应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通过检验检测并取得防爆合格证,方可生产销售。列入《防爆电气工业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制造商还应取得防爆电气生产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爆炸性危险场所用设备的使用安全由安监部门负责监管。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是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6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附件2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检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 7004-2011)等法律规范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对获得核准的机构,分别简称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机构,其中,乙类和丙类机构只能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定的区域内从事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