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爆设备质检中心应邀出席苏州市涉爆粉尘专家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7-11-29 15:57:19     浏览次数:-

11月25日—26日,由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牵头组织的苏州市涉爆粉尘专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苏州召开,苏州市安监局刘伟群处长、冯寿钦副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杨建萍秘书长主持,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应邀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专家有王志、孟宪卫、李刚、钟圣俊、王新华以及粉标委相关委员、标杆企业代表、特邀专项领域专家等。 

     刘伟群处长就当前涉爆粉尘整治工作的重点进行了介绍;冯寿钦副处长针对当前粉尘监管存在的3项问题(包括涉爆粉尘监管的边界、产尘量小的中小企业、湿式打磨等问题)与专家进行了研讨。委员会专家对涉爆粉尘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进行了和现场分析研讨;火花探测和隔爆阀生产厂家代表对安全附件设施的功能进行了介绍;防爆除尘领域标杆企业的代表进行了年度工作汇报。会上还对通过审核的标杆企业进行了授牌,以及审定发布了标杆企业行业自律5点要求。

   

    苏州市涉爆粉尘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制度是苏州市探索存在粉尘爆炸风险的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种尝新,和存在粉尘爆炸风险的场所的安全整改标杆企业认定制度相结合,有效地推动了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风险的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值得借鉴。(信息来源:综合业务部 陈佩琦)

 

延伸阅读:

一、苏州市涉爆粉尘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是专门从事涉爆粉尘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服务的工作机构,受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在苏州市安全生产协会领导和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支持下,由专门成立的涉爆粉尘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管理和考核。专家委员会针对我国涉爆粉尘安全防止工作尚处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以先行先试的开拓、创新精神和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推动苏州市乃至全国涉爆粉尘生产的安全预防控制技术创新,推进涉爆粉尘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二、会议纪要

专家委员会还对除尘器排气筒防雷、除尘器使用年限、变频电机控制除尘风速和单机布袋除尘器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以下共识:

1.除尘器排气筒防雷设置

粉尘除尘器排气筒为第二类防雷,需按照第二类防雷措施进行落实设计、施工、检测,接闪器可以安装在排气筒上方设置引下线并做好等电位连接和绝缘措施,防雷检测必须由第三方检测、防雷施工现无资质要求可由企业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安装。

2.除尘器使用年限

关于除尘器本体的应设定设计使用年限,干式除尘器的设计使用年限宜10年、湿式除尘器的设计使用年限宜8年,要求设备方按使用年限进行设计制造。

3.变频电机如何控制除尘风速

除尘系统中的风机采用了变频电机,宜考虑PLC系统控制主管道风速,确保主管道风速不小于规范设计风速。

4.微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单机布袋除尘

微小型的木材加工企业,如10人以下、10个工位以下的作业场所及每天的粉尘总量在100kg以下,可以使用单机布袋除尘器,要求布袋材料阻燃,现场消防设施齐全,布置距离满足单机布袋除尘器与单机布袋除尘器不小于6米、单机布袋除尘器与操作人员距离不小于6米、单机布袋除尘器与安全出口距离不小于6米。

三、会议通过标杆企业行业自律5点条文

1.标杆企业年度内凡有发生一起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万以上的火灾事故将一票否决,摘除标杆企业称号;

2.为更好服务于苏州市涉爆粉尘的整治工作,标杆企业的业务需体现立足本地,面向外地的服务,每年度内需有本地项目1~2个。

3.苏州市涉爆粉尘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将组织一次对标杆企业的作品进行现场观摩,以促进标杆企业内的专业水平提升。

4.没有正当理由两次无故缺席涉爆粉尘专家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将视作自动退出标杆企业行列,收回标杆企业称号。

5.标杆企业应体现精诚团结,互相尊重,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维护标杆企业形象,为涉爆粉尘治理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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