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202604038
二、办理部门
防爆设备检验部
三、办理范围
包括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等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的场所。
四、办理依据
1.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GB 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 3836.15《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 3836.14 《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GB 3836.16 《爆炸性环境 第16部分:电气装置检查与维护规范》
GB/T 3836.35 《爆炸性环境 第35部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
GB 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4.AQ 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五、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七、办理结果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取得办理结果。
八、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服务时间为准。委托或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九、收费依据
国家防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委托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第六版)
十、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020-32256288(张小姐)
技术支持:13828810829(刘先生)、13128276604(高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98号
十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二、检验质量及服务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检验业务部
投诉电话:83275678